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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騙銀行1256萬美元潛逃十年
  海口警方成功規勸2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
  本報訊 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部署開展以來,海口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行動,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先後從泰國、中國香港規勸龐某、郭某等2名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涉案總金額摺合8000多萬元人民幣。
  記者 暢凱 特約記者 黃培岳 通訊員 張振漢
  欠銀行50餘萬不還,潛逃至泰國7年
  9月27日,海口警方成功規勸潛逃泰國7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龐某回國自首,打響了全局“獵狐2014”專項行動第一槍。
  2005年11月9日,海口警方接到某公司報案稱:2000年7月,公司前任法定代表人龐某利用職務之便,虛構協議等相關文書向建行海口某支行貸款80餘萬元,歸還銀行30萬元,尚欠50餘萬元拒不還款,並潛逃至泰國。
  海口警方經偵部門對該案進行研判,認為龐某願意聽從家屬的勸解,遂組織力量進行攻堅。辦案民警聯繫到其家屬,耐心講法律、講政策,並協調檢察院、法院一同敦促家屬規勸龐回國自首。
  經反覆工作,龐某家屬表示願意配合公安機關工作,並願意替龐還清詐騙款項,爭取受害人的諒解。2014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龐某在家屬勸說下,乘飛機從泰國曼谷返回北京首都機場,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假單據騙銀行千餘萬美元,潛逃10年
  繼9月27日成功勸返潛逃泰國的經濟犯罪嫌疑人龐某後,海口警方於11月18日成功將潛逃境外10年之久的港籍犯罪嫌疑人郭某規勸回境內自首。
  2004年7月23日,中國銀行海南分行報案稱:1996年至1997年間,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他人,利用海南洋嘉源物業有限公司和中國化工建設海南公司以進口貿易的形式,向中行海南省分行申請開立四單信用證,提供虛假的隨付單據,騙取中行海南省分行1256.54萬美元。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郭某潛逃境外。
  “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始後,經偵部門對該案進行了研判,認為犯罪嫌疑人郭某是香港人,在大陸沒有親屬可做思想工作,遂從調查其大陸的朋友圈入手尋找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今年9月份,終於從其曾經的生意伙伴處打開突破口,併成功聯繫上其本人。在辦案民警3個多月的循循善誘、苦心規勸下,終於成功打消其心中顧慮,犯罪嫌疑人郭某終於同意投案自首。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乘坐香港至海口的航班入境自首。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警方敦促嫌犯抓緊投案爭取寬大處理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此前聯合發佈通告:2014年12月1日前,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願回國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積極輓回受害單位或受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海口警方呼籲,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要爭取在最後時限前抓緊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對響應通告、主動歸案的,警方將及時兌現政策。警方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案件線索,並將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舉報電話:110和31652110。  (原標題:他騙銀行1256萬美元潛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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